有关意见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或信函方式反馈至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。
具体文件目录如下: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《丽水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公寓安置期房回购若干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 丽政办发〔 2018 〕 34 号 2 《丽水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 丽政办发〔 2018 〕 35 号 ,传真: 2251560 , 联系人:孔丽燕, 为进一步调整完善丽水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政策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,邮编: 323000 ,电话: 2251575 ,现将征求意见稿(见附件)予以公布。
附件:《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〈丽水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公寓安置期房回购若干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〉等文件的决定》(征求意见稿) 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 二○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〈丽水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公寓安置期房回购若干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〉等文件的决定 (征求意见稿) 为进一步调整完善丽水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政策,澳门球盘网址,澳门球盘网站,澳门球盘官网, 澳门球盘网址,根据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浙江省政府令第 275 号)和《丽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丽政发)〔 2016 〕 93 号)相关规定,澳门球盘官网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,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,澳门球盘网址,澳门球盘网站,澳门球盘官网, 澳门球盘网址,现决定废止《丽水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公寓安置期房回购若干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(丽政办发〔 2018 〕 34 号)等 2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, 地址: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 187 号,根据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浙江省政府令第 275 号)和《丽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的通知》(丽政发)〔 2016 〕 93 号)相关规定,我中心草拟了《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〈丽水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公寓安置期房回购若干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〉等文件的决定》(征求意见稿),。
征求意见和建议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3 月 4 日。